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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–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】駐村藝術家徵選 ~2024-04-26止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4-02

一、活動說明:

 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「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(以下簡稱本園區)-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」,以分子/微衛星喻為創作者,期透過當代藝術家進駐,
發展當代藝術之實驗創作基地,鼓勵具前衛、新銳、實驗性且能突顯藝術家個人識別性的創作計畫,搭建國內當代藝術家之藝術文化交流平臺與場域,
藉此扶植臺中與全國藝術文化之人才,因地發展、延續、開展,與本園區獨有「藝術後勤場域」交相影響、對話,激盪出不同層次的歷史與空間記憶。

二、辦理單位:

(一)指導單位:文化部

(二)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(以下簡稱本局)

(三)執行單位: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

 

三、進駐時程: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。(每月至少進駐15天,每日不限制創作時間)

 

四、進駐空間

1.以本園區42戶區西側為主,房舍西8號、西9號、西10號、西12號共四個單元為原則(如附件進駐平面圖),提供基本桌椅及工作桌;
經審查通過之入選者可申請住宿(非套房設施,僅提供基本床具,由本局進行床位分配。)

2.設施與資源:交誼廳、廚房、洗衣間、展演空間、工具間等。

3.進駐空間業依照原有建築配置還原舊有樣貌,並經增改建,原有入口門樓也受到增建的原因被包覆在建築物內,形成特有的入口樣式,屬於連棟式建築,申請者請先至本園區實地了解。

 

五、徵選創作主題–「連線‧轉接」(創作內容需結合環境、在地人文、 學校或社區參與等,不限創作類型):

「連線・轉接」作為2024清水眷村文化園區藝術進駐計畫之徵件主題,旨在強調藝術作為連結介質的角色與能量。

臺中港區藝術中心自2020年啟動「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」計畫,企圖打造清水眷村為一個當代藝術的交流平台,

藝術家在此進行創作對話、文化體驗、記憶採集、社區互動、空間探索,在不同的系統間穿越、縫合、編織,建構清眷無可取代的活力與深度。

「連線・轉接」以日常生活中系統與系統間的連結與轉換狀態作為隱喻,

將創作者、民眾、社區、空間、地域、歷史、自然環境等皆視為獨立又依存的系統,

本駐地計畫則促使不同的系統在清眷相遇、碰撞,藉由藝術讓系統間發生創造性的連結,促發新意義的生產與轉換。

本計畫關注藝術的動能,邀請創作者在清眷豐富的在地資源中進行多元的串聯,串聯人、空間、環境、社區、社群,

也串聯貫穿其中的記憶、情感、與文化,以激盪藝術的可能性,

同時並思考如何藉由藝術的滲透性與感染力,與地方進行有效的交流,使藝術在地生根,使清水眷村成為跨域連線、多向轉接的基地。

 

六、申請資格:

1.凡年滿20歲,為獨立創作者或2人以上組成之藝術創作團隊(團隊申請以4人為上限)。

2.具備二年以上藝文相關學經歷,不限國籍(惟非中華民國國籍者,須具備合法期限之居留證與中、英文語言溝通能力,
並遵守『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』及其他相關規定,自行處理護照、簽證及日常生活等問題)。

註:曾入選本園區駐村計畫之個人或團體,自駐村期滿後起算2年內不得申請。

 

七、創作補助:

1.駐村期間提供創作成果展演發表執行費新臺幣12萬元(分2期撥付, 每期費用如達依法須代扣所得稅及二代健保金額,
將自款項中代扣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後撥付)

(1) 第一期款:進駐至113年8月15日後撥付新臺幣6萬元。

(2) 第二期款:於10月創作成果展演展期結束後撥付新臺幣6萬元。

2.以上補助項目有疑問時,應於申請期間或入選後簽訂契約前提出。

 

八、申請方式:

(一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4月26日截止(以郵戳或收件時間為憑), 逾期恕不受理。(若需檢視現地,請電洽預約時間)。

(二)受理單位及地址: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推廣股,436038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。

(三)受理方式:親送或掛號郵寄均可(以郵戳或收件時間為憑),送件時 請於信封上註明「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駐村藝術家申請」字樣。

(四)洽詢時間:週二至週五每日上午9:00至下午5:00。

(五)洽詢專線:04-26274568轉216 林小姐。

(六)下載申請表格請連結本中心官網 http://www.tcsac.gov.tw。

 

九、申請資料:(檢送申請文件如下一式8份,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。)

(一)進駐申請表:如附件1,請填寫進駐工作室編號排序。

(二)進駐營運計畫:如附件2。

內容包括:

1.申請緣由

2.個人(或團隊)介紹

3.創作理念及進駐計畫(須含進駐工作室開放空間預計設 置規劃草圖、藝術教育推廣,如:創作體驗工坊等內容 及每月預計對外開放時程安排)

4.預期成果

5.回饋計畫 (自由提案,建議可規劃於駐村期間辦理展 覽、創作座談或鄰近社區、學校藝文教育、共創體驗等 活動)

※註:進駐營運計畫(包含回饋計畫)經入選後應確實依所提計畫執行,非經本局同意,不得任意調整刪減。

(三)送審作品或活動紀錄一覽表:如附件3

1.上述文字資料請以 A4格式直式橫打,12級字,單行間距,一式8份,並於左上角以迴紋針或長尾夾裝訂。為利拆裝複製,切勿使用釘書機、另加封面或特殊裝訂。參加徵選之資料請自留備份,恕不另行退件。

2.個人及團隊申請需檢附個人(團隊每人)身分證件影本(本項影印一份即可)。

3.送審作品清單。

(1)送審作品:依下列各類規定,以 PC 格式之 DVD 光碟送件(光碟 一份即可,送件前請確認檔案可順利開啟無毀損情形),圖檔限每張1MB 之 JPG 格式,影片、動畫檔限 MPEG1 或 WMV 格式。每人(組) 至多提供5件作品。光碟正面註名作者(團隊)姓名,光碟內之作品請依照附表3之編號排序。

(2)平面類作品:每件提供1張全貌圖,局部圖2張。

(3)立體類作品:每件提供不同角度共3張圖,局部圖2張,共5張。

(4)作品中有聲光影音效果/錄像/動畫:每件提供2段各兩分鐘精簡版之影片,第一段燒錄整體動態展場效果,第二段燒錄影片內容。

 

十、徵選方式: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。

(一)初審:資格審查。

(二)複審: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及本局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。

 

活動日期:2024-03-20 09:00 ~ 2023-04-26 17:00

活動地點: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(臺中市清水區中社路信義巷)

聯絡窗口:林小姐

聯絡電話:04-26274568#216

★更多資訊:https://www.tcsac.gov.tw/Activity/Activity_more?id=444f31f7d90c450c9a6027e0fda6bb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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